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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冬 AU】纽约往事

教父梗  这一章为了设定直接借用了一些《教父》书中的句子,以后就不会了,还请包涵。



第一章

  纽约,布鲁克林。


  今天没有太阳。


  不期而至的暴风雨洪水一般从乌云翻滚的天空倾泻而下,惊雷的轰鸣一个又一个在人们的耳畔炸起。尼尔森家的女儿披着雨衣踉踉跄跄地奔进了校车,车门关闭时裙摆被卡住露出鲜黄的一角;老巴瑞的儿子才因为杂货店的事在他老爸面前摔门而出,这时候不得不把报纸顶在头上狂奔回家;科尔森那一年四季都穿着花裙子的老婆马上就要把最后一件衣服晾完,此刻却只能又把吊绳上的衣服都收回来,骂骂咧咧地往回跑,一不留神踩住黑猫的尾巴,黑猫耸起背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男人站在巷口的一顶雨棚下,他仰着头,雨水从他被浸成暗金色的发梢掉下来,划过墨镜落到他坚毅的下巴上。湿透的白色的T恤紧紧贴着他线条完美的身体,腿上的蓝色牛仔裤洗得发白。


  他本应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美国男人,不过是在经过布鲁克林时遇上了意料之外的暴雨。


  如果不是有一只M9的枪口正稳稳地抵着他的背心。


  “你居然还敢回来……”


  暴出青筋的左手死死地攥住枪托,食指扣在扳机上,中指根部被利器刻了一道道血痕——褐发男人紧紧地盯着那金色的后脑勺,一身为婚礼准备的圣洁的白西装已经被泥水糟蹋得不成样子。他被雨水彻底打湿的脸无比苍白,眼角却是因为愤怒红得滴血。胸膛剧烈地起伏着,嘴唇像是被冻僵了般不停地颤抖。


  他上前一步,步履蹒跚,像是费尽了全身的力气。


  “你就不怕我杀了你么?”咬着牙,褐发男人红着眼挤出这句话。


  “轰隆……”


  一道闪电划亮了整个天空,也照亮了那张被狰狞表情所扭曲的英俊的脸。


  雨静静地下。


  金发男人没有立刻回话。


  过了很久,褐发男人才听到一声低沉的叹息。


  “对不起,”那个被他用枪抵着的男人平静地说,“我骗了你。”


  ——他就这样语气淡淡地道着歉,甚至都不肯回头看自己一眼。


  褐发男人突然就感到怒不可遏。


  “你以为一个对不起就完了吗!”


  他一把揪住男人的衣领,将他拽过来面对自己,充血的绿眼睛死死地盯着他的脸:他想要撕破那张完美伪善的脸,他想要打断那根高傲的鼻梁,他想要那张自己曾经热烈亲吻过的嘴唇间吐出求饶的字眼!


  然而在他将所有想象付诸实践之前,他听到了“铮”的一声脆响:一根棍子从金发男人的右手中飞了出去,落在地上,溅起一蓬水花。


  褐发男人认识那根棍子,在一次打斗中瞎了眼的老乔治用的就是那种棍子。


  两个人都愣住了。


  过了好一会儿,褐发男人才反应过来,不可置信般地转过脸,惊恐地瞪着金发男人的眼睛;然而那双比天空还要晴朗的蓝眼睛此刻却被墨镜遮住,只能看见一片沉沉的黑暗。


  于是他一把将墨镜扯了下来,看到了那双蓝眼睛。


  ——它们依旧是那么的美丽,然而就像两颗剔透的玻璃珠一般,美得空洞,毫无神采。


  它们映出了褐发男人苍白而恐惧的脸。


  可是这怎么可能呢?


  褐发男人像是不能相信似的,双手捧起那张神色平淡的脸,手指抚过上面的眉骨和眼皮,他以为金发男人的睫毛在颤抖,但紧接着他意识到颤抖的是他自己的手。


  “为什么……”


  手掌从两颊滑落,落到男人的脖子,像是要立刻将他掐死。但最终,这双手还是抓住了他的领子,仿佛是绝症病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为什么……”


  褐发男人哽咽着,把头深深地埋在那人的胸前,大颗大颗的泪水从他发红的眼角沁出来,将T恤浸湿了一片。


  而就在第一滴滚烫的泪水触碰到金发男人肌肤的那一刻,这个至始至终都表现得十分漠然的男人终于动容了。他微微睁大了眼睛,脸上冷漠的伪装仿佛突然就被什么东西所撕裂,他迟疑地抬起手,抚上胸前人的脸,在感受到上面的一片湿热之后浑身止不住地战栗。


  他哭了,巴基哭了。


  一阵痛彻心扉的酸楚猛地涌上来,听着那小兽呜咽般的哭声,金发男人只觉得心都要碎了;犹疑了会儿,他缓缓地怀抱住褐发男人,就像抱住一只瑟瑟发抖的小鹿;他的嘴里不断重复着:“别哭,巴基,别哭……宝贝儿,别哭……”


  然而甚至连他自己的声音都是哽咽的。


  我不该来。


  史蒂夫仰着头想着,有透明的液体渗出他的眼角。


  我根本就不该来。




  6年前  纽约  布鲁克林


  奥威尔的预言并没有在这一年来临,全世界的人们依旧生活在杂乱无章的幸福当中,而自由,不论是真还是假,则被对生活充满希望的美国人民紧紧地攥在手里,尽情地挥洒。


  而今天的布鲁克林,也是欢乐而充满希望的布鲁克林。花瓣被洒在通往巴恩斯家大宅的道路上,各式各样的汽车一辆又一辆地从这条路上经过,客人们纷纷从纽约市内蜂拥而至,手中都提着个奶油色的纸袋,里面装满了对维克托老爷子的一片心意;街坊邻居们或者紧闭大门,或者穿得漂漂亮亮地进到那所白色的大房子里,向老爷子恭恭敬敬地问一声好,奉上一篮刚出炉的面包,或者一瓶自家新酿的果酒。


  “老爷子”是大家对维克托·巴恩斯的尊称,或者更多的人愿意用“教父”这个更富感情色彩的称呼。维克托老爷子对谁都有求必应,不论是贫是富地位高低;不论你的问题有多么困难,老爷子从不推脱,总是会想办法帮你解决。而他也从来没有奢望过谁对等的回报,只是希望你宣告对他的友谊,并且时不时地给他带点面包果酒之类的小礼物——或者说这是一种仪式,一种表示愿意在任何时候帮他点小忙的仪式。


  而今天,是瑞贝卡·巴恩斯小姐结婚的日子,这让巴恩斯家在布鲁克林的老宅子里重新焕发出活力。


  瑞贝卡是巴恩斯老爷子唯一的女儿,自小就备受宠爱。此刻她正穿着新娘的白裙子,戴着头纱在一人高的蛋糕山旁转着圈儿,就像一只快乐的小百灵,准备着把自己嫁给一个从意大利来的年轻小伙子。


  站在院门前迎宾的是巴恩斯老爷的长子拉姆洛·巴恩斯,他长了一张精悍的脸,上天还赐给他一身强壮的体魄,虽然长辈们总是觉得这个小子行事过于狂野,他也确实因为做事不计后果而犯了很多错误,但也是由于这一点,让他在迷乱的年轻人之中格外受到欢迎。


  而维克托·巴恩斯的夫人,也就是巴恩斯太太,此刻正焦急地和拉姆洛一起等在院子门口,对自己的小儿子巴基·巴恩斯翘首以待,直到她看到一辆雪白的福特远远地停在路边,那个还来不及脱下军装的年轻人从车门里钻出来。


  “嗨,妈妈!”


  巴基迈开两条长腿从远处跑过来,一把将足足矮他一个头的母亲抱住。


  “嗨,拉姆洛。”他对着自己的大哥眨眨眼,收获了一只揉乱他头发的手。


  巴基·巴恩斯是巴恩斯老爷的小儿子,也曾经是家族内定的继承人,等到时机合适就让他出来主持家事。他有着与他伟大的父亲相类似的力量与智慧,在关键时刻更能表现出远过于他人的沉稳,是最适合接棒维克托·巴恩斯事业的人。


  然而之所以是曾经,则是因为这位巴恩斯似乎在除了“关键时刻”之外,在其他的时间里实在是太活泼了。他就像这个年纪的任何一个活泼的美国青年一样喜欢摇滚、喜欢跳舞、喜欢灵修与迷幻剂;他讨厌着这个政府的官僚制度,却又深爱着这个可爱的国家,为此他甚至不顾自己父亲的阻止坚持服了兵役,加入了海军陆战队,服役时的光荣事迹甚至登上了《时代周刊》。


  他一点儿也不喜欢家族的事业,只想安安心心地做个平凡人,而他的家人们也逐渐从他的举动中了解到了这一点。出于对儿子的爱,维克托决定尊重巴基的想法,并在尊重他意愿的基础上给他安排另一条路。而这次巴基回来,除了参加妹妹的婚礼外,就是要和他亲爱的父亲商量这一点。


  在门口与母亲和大哥寒暄了一会儿,巴基挽着母亲的手,慢慢地踱了进来。一边跟熟悉的客人们打招呼,一边惊喜地打量着阔别已久的老家,就像是看到玩具被翻新的小男孩儿。


  迎面抱住尖叫着奔跑进自己怀里的妹妹,巴基笑着将她有些凌乱的鬓发理到耳后。


  “都要结婚了还这么不稳重。”巴基看似在教训妹妹,绿眼睛中闪耀的光彩却是出卖了他的喜悦之情。他抱着自己妹妹的肩膀,左看右看,怎么看怎么觉得穿着婚纱的瑞贝卡特别可爱。


  “哼,一个连婚都没结的人才没有资格说我,”瑞贝卡嘟起嘴巴,在最疼爱自己的哥哥面前撒着娇,“爸爸一天到晚都在家里叹气,说你都24了还没带姑娘回来,以后肯定都找不到老婆了。”


  紧接着又神神秘秘地对巴基咬耳朵:“爸爸还跟妈妈说他怀疑你是同性恋,都在跟妈妈商量怎么把你嫁出去了!”


  巴基想象了一下巴恩斯老爷为了儿子的婚姻大事愁眉苦脸的样子,嘴角一歪,简直要笑得打跌。好不容易强忍住笑意,他轻轻皱起了眉头,佯怒道:“谁说的,我现在就给你找一个!”


  没想到话音刚落,就听见一个低沉而醇厚的男声从身后传来:“请让一让。”


  巴基这才发现自己和瑞贝卡正好堵在了路的中间,连忙向后退了一步。不料这一退正好踩到了一块儿推蛋糕车时落下的奶油,巴基皮鞋一滑,身子顿时逆时针转了半圈儿,正好落到那个请他让一让的男人怀里。


  那个男人下意识地伸出手,有力的手掌稳稳地扶着巴基的腰,没有让他继续滑倒,如果不是他们两人的嘴唇正贴在一起、并且大眼瞪小眼的话,巴基是应该向他道谢的。


  场面安静地仿佛凝固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听见瑞贝卡“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你真的找到了!”她指着巴基哈哈大笑,几乎直不起腰。


  

挖个浅浅的坑,这个估计短期内不会继续更,先放着,看着玩儿就好……点的梗我接下来会继续写的,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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